上海新的房产税 (上海新的房产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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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,保障和改善民生,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房产税政策。
征收范围
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:
- 住宅
- 非住宅
- 在建工程
住宅
对个人拥有的住宅,按照下列标准计征房产税:
- 第一套住宅,免征房产税。
- 第二套住宅,按照0.6%的税率计征。
- 第三套及以上住宅,按照1.2%的税率计征。
非住宅
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非住宅,按照下列标准计征房产税:
- 普通非住宅,按照1.2%的税率计征。
- 商业类非住宅,按照2.4%的税率计征。
在建工程
对在建工程,按照0.5%的税率计征房产税。
计税依据
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评估值。评估值由上海市税务局组织评估,并向纳税人公告。
减免政策
以下情况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:
- 纳税人为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、烈士家属的,免征房产税。
- 纳税人为低保户的,减半征收房产税。
- 纳税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,减半征收房产税。
-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减免条件的,按照规定减免房产税。
申报缴纳
纳税人应当自收到房产税税单之日起30日内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房产税。纳税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房产税:
- 网上银行
- 手机银行
-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
- 邮政汇款
其他规定
- 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缴纳房产税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。
- 纳税人有逃避缴纳房产税行为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。
- 上海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对本政策作出调整。
![上海新的房产税 (上海新的房产政策)](https://shpczx.com/thumb/20240603141938_71724.jpg)
新版房产税政策的实施,有利于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,保障和改善民生,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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