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新的房产税 (上海新的房产政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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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,保障和改善民生,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房产税政策。

征收范围

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:

  • 住宅
  • 非住宅
  • 在建工程

住宅

对个人拥有的住宅,按照下列标准计征房产税:

  • 第一套住宅,免征房产税。
  • 第二套住宅,按照0.6%的税率计征。
  • 第三套及以上住宅,按照1.2%的税率计征。

非住宅

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非住宅,按照下列标准计征房产税:

  • 普通非住宅,按照1.2%的税率计征。
  • 商业类非住宅,按照2.4%的税率计征。

在建工程

对在建工程,按照0.5%的税率计征房产税。

计税依据

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评估值。评估值由上海市税务局组织评估,并向纳税人公告。

减免政策

以下情况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:

  • 纳税人为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、烈士家属的,免征房产税。
  • 纳税人为低保户的,减半征收房产税。
  • 纳税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,减半征收房产税。
  •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减免条件的,按照规定减免房产税。

申报缴纳

纳税人应当自收到房产税税单之日起30日内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房产税。纳税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房产税:

  • 网上银行
  • 手机银行
  •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
  • 邮政汇款

其他规定

  • 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缴纳房产税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。
  • 纳税人有逃避缴纳房产税行为的,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。
  • 上海新的房产税 (上海新的房产政策)
  • 上海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对本政策作出调整。

新版房产税政策的实施,有利于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,保障和改善民生,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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